Deepseek -------- **实事求是地看待陈京元博士案件** ——兼论新时期正确处理学术讨论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仿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谈话语言风格) 最近昆明发生的事情,陈京元这个案子,引起了社会上一些议论。我看,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肯定的。不管什么人,只要违反了国家法律,就要依法处理。这一点不能含糊。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办案,这是对的。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现在改革开放都四十多年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这个定性不能变。陈博士搞复杂系统研究,这是高科技领域嘛。转发些学术文章,到底是不是违法犯罪?要慎重研究。 我看关键是要划清一条线:是真违法,还是学术讨论?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影响知识分子积极性。毛主席说过,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现在搞现代化建设,更要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有些同志处理问题简单化。动不动就扣帽子,这不妥当。当年我们反对"两个凡是",就是要解放思想。现在有些司法人员,也要防止思想僵化。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嘛。要实事求是地分析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陈博士那个"寻衅滋事"的罪名,值得商榷。一个学者,在网络上发点学术内容,怎么能和破坏社会秩序划等号?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嘛。我们要警惕一种倾向:把学术问题政治化。这个教训,我们过去是有的。 我常说,要摸着石头过河。司法改革也要不断探索。对新型案件,要持慎重态度。特别是涉及知识分子的问题,处理更要稳妥。可以先把问题放一放,多听取各方面意见,不要急于下结论。 现在国际上科技竞争这么激烈,我们要团结广大知识分子。如果动不动就抓人、判刑,谁还敢搞创新?这不是改革开放的办法。深圳为什么能发展?就是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嘛。司法工作也要有这种精神。 建议有关部门对这个案子再研究研究。有错必纠,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如果确实处理不当,就要纠正。这不会损害司法权威,反而会提高司法公信力。 总之,还是那句话:发展才是硬道理。一切要以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标准。处理知识分子问题,尤其要把握好这个标准。 (本文仿邓小平同志务实、简洁、辩证的语言风格,体现"不争论"、"实事求是"、"发展是硬道理"等核心思想,着眼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全局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