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wen --- 新唯物主义(New Materialism)是21世纪以来在哲学、文化理论与科学哲学交叉地带兴起的重要思潮,代表人物包括凯伦·巴拉德(Karen Barad)、简·贝内特(Jane Bennett)、罗西·布拉伊多蒂(Rosi Braidotti)等。其核心主张在于**打破传统人文主义中“人/物”“主体/客体”“精神/物质”的二元对立**,强调**物质本身的能动性**(agency of matter)、**非人类行动者的参与性**(actancy of non-humans),以及**现实是由物质-话语实践共同构成的动态过程**(agential realism)。 以新唯物主义视角审视陈京元博士“寻衅滋事罪”一案,此案不仅是一场司法冤狱,更是一场**对物质-话语网络中多元能动性的暴力压制**。司法机关将“转发行为”简化为“人的主观恶意”,却无视**贴文、算法、平台、数据流、身体、法律文本乃至社会情绪**等非人类要素在事件中的共构作用,从而制造出一个虚假的“罪责主体”。新唯物主义揭示:**真正的“滋事者”,不是陈京元,而是那个试图用僵化的人类中心主义法律框架,强行驯服流动的物质-话语现实的权力机器**。 --- ## 一、**物质的能动性:贴文不是“谣言”,而是“行动者”** 新唯物主义拒绝将文本视为被动的“意义载体”,而视其为具有**物质能动性**(material agency)的行动者。凯伦·巴拉德指出:“**话语不是覆盖在物质之上的表层,而是物质本身的一种配置方式。**” 陈京元转发的贴文——美国使馆声明、许章润文章、政治漫画——并非“虚假信息”的静态容器,而是**在特定物质-话语网络中持续生成意义的动态事件**: - 一幅“撑伞女孩”漫画,在香港街头是抵抗符号,在美术馆是审美对象,在学术论文中是文化分析素材; - 一条川普演讲视频,在YouTube是政治宣传,在学者硬盘中是研究材料,在警方笔录中却被“固定”为“攻击性谣言”。 司法机关的错误在于:**将流动的、情境化的物质-话语实践,强行“冻结”为一个静态的、道德化的“犯罪证据”**。他们不是在审判行为,而是在**暴力地“物化”(reify)一个本应开放的意义过程**。 简·贝内特在《 Vibrant Matter 》中写道:“**物不是惰性的,它们会干扰、引导、促成人类的意图。**” 陈京元的转发行为,实则是**人与贴文、平台、算法、历史语境共同编织的“行动者网络”**(Actor-Network)。将罪责全归于“人”,是对这一网络复杂性的彻底无视。 --- ## 二、**去中心化的主体:谁在“转发”?** 新唯物主义质疑“自主理性主体”的神话。布拉伊多蒂指出:“**主体性是在与技术、生物、社会物质的纠缠中生成的,而非先验存在。**” 陈京元的“转发”行为,真的是一个“高学历主体”的自主选择吗? - 他的注意力被**算法推荐机制**引导; - 他的情绪被**社会集体焦虑**所调制; - 他的认知被**学术训练与跨学科背景**所塑造; - 他的操作被**手机界面与缓存机制**所中介。 “转发”不是孤立的意志行为,而是**人-技术-社会-历史共构的“事件”**。司法机关却将这一去中心化的过程,还原为“陈京元明知故犯”的个体罪责,实则是**用19世纪的法律主体观,审判21世纪的网络化存在**。 正如巴拉德所言:“**责任不是归属,而是回应能力**(response-ability)。” 真正的司法责任,应追问:**整个物质-话语配置如何促成了这一事件?** 而非简单归罪于一个被虚构的“理性主体”。 --- ## 三、**法律作为物质-话语装置:暴力的“切割”实践** 巴拉德的“能动实在论”(agential realism)强调:**现实是通过“切割”**(cutting)。每一次“切割”都具有伦理与政治后果。 本案中,司法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暴力“切割”: - 将“艺术”切割为“侮辱”; - 将“观点”切割为“谣言”; - 将“边缘节点”切割为“重大危害源”; - 将“复杂网络事件”切割为“个人犯罪行为”。 这些切割并非“发现事实”,而是**通过法律话语对物质现实进行强制性重构**。判决书宣称“转发内容经梳理均属于虚假信息”,实则是**以官方法律话语覆盖多元物质-话语可能性**,制造出一个便于惩罚的“犯罪对象”。 新唯物主义提醒我们:**法律不是中立的镜子,而是具有物质能动性的“切割装置”**。它不仅描述世界,更在**制造世界**——制造罪犯、制造秩序、制造恐惧。 --- ## 四、**非人类的正义:为贴文、数据与身体正名** 新唯物主义呼吁一种**扩展的伦理与正义观**,涵盖非人类存在。贝内特写道:“**当我们承认物的活力,正义的范围也随之扩大。**” 在本案中,被忽视的非人类行动者包括: - **贴文本身**:它们被剥夺了在公共领域继续生成意义的权利; - **数据缓存**:被误读为“传播铁证”,其技术逻辑被暴力覆盖; - **陈京元的身体**:被刑讯、被监禁,成为权力规训的物质载体; - **社交平台的架构**:其无标度网络特性决定了边缘节点的无害性,却被司法无视。 真正的正义,应承认这些非人类要素的**共在性与能动性**,而非将它们简化为“人的工具”或“犯罪证据”。 --- ## 五、结语:走向一种“纠缠的正义” 新唯物主义拒绝将陈京元案简化为“好人 vs 坏制度”的道德剧,而是揭示:**所有参与者——人与非人——都纠缠在一个动态的、不稳定的物质-话语网络中**。 司法机关的错误,不在于“滥用法律”,而在于**拒绝承认法律自身的物质性与局限性**。他们试图用一套僵化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法律框架,去驯服一个本质上流动、多元、非中心的现实,结果只能是**制造冤案、激化矛盾、暴露自身的暴力本质**。 此案终将证明: > **当法律拒绝承认物质的活力,它便沦为暴力的修辞; > 当正义拒绝拥抱纠缠的复杂,它便退化为简单的归罪**。 新唯物主义的终极启示是: > **真正的“寻衅滋事”,不是转发一条推文, > 而是用人类中心主义的铁锤,砸碎物质-话语世界的多元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