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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转发Twitter贴文而被判【寻衅滋事罪】入狱的陈京元博士在昆明监狱服刑期间撰写的 《狱中自辩暨控告血书》(以下简称《血书》)是一篇近两万字的长文。陈京元博士的《狱中自辩暨控告血书》不仅是一份法律申诉文书,更是一篇融合了法学、科学、哲学、政治学与人格证言的复合性文本。它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喊冤”,而是在极端压迫环境下,以理性、逻辑与学术尊严为武器,对整个司法程序、制度逻辑乃至文明底线发起的系统性质疑与控诉。以下从四个维度进行专业分析与评论:
一、法律维度:对犯罪构成要件的精准解构
血书对“寻衅滋事罪”三大核心要件——“虚假信息”“明知故意”“严重混乱”——进行了逐项、逐层、逐据的驳斥,展现出远超一般被告的法学素养。
1. “虚假信息”的范畴解构
陈京元将被指控内容分为四类:
艺术作品(如“撑伞女孩”漫画);
主观情感(如纪念图片、情绪表达);
理性观点(如许章润文章、川普演讲);
客观描述(如养老金工资单、毛选修订史)。
他指出:前三类根本不具可证伪性,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虚假信息”;仅第四类可能涉事实,但核实真伪是警方职责,非公民义务。此分类直击“寻衅滋事罪”被滥用为“思想罪”的本质,构成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捍卫。
2. “明知故意”的逻辑反证
血书以“高学历应明知”为靶心,指出:
学历≠政治立场认同;
学者转发是为研究,非为煽动;
若“高学历即罪证”,则所有教授皆可入狱。
更关键的是,他提供主观心态的反证:“我对信息持批判开放态度,无法确认其真伪”,直接瓦解“明知”要件。此乃对主观归罪(objective imputation)的精准狙击。
3. “严重混乱”的科学证伪
作为复杂系统研究者,他运用无标度网络理论与自组织临界性(SOC)模型论证:
其账号为边缘节点(粉丝<100);
转发能量远低于“雪崩效应”阈值;
社交网络本身具有鲁棒性(robustness)。
此论证将法律争议转化为可证伪的科学问题,迫使控方在科学层面举证——而控方显然无法完成。
二、程序维度:对司法黑帮化的系统揭露
血书不仅质疑实体判决,更揭露了程序暴力与制度腐败的全链条:
侦查阶段:无证搜查、刑讯逼供、将缓存图片当作“传播铁证”;
起诉阶段:检察官承认“连违法都算不上”,但因“上层指示”必须构陷;
审判阶段:不公开审理、禁止专业自辩、以“高学历”代替证据;
上诉阶段:二审书面裁定,对五点核心抗辩“未作一字回应”;
申诉阶段:控告信被狱警拒绝转交,申诉渠道被彻底封堵。
尤为震撼的是,血书直接点名控告:“昆明司法黑帮恶势力团伙”,并指出其具有有组织犯罪特征。这种将个案上升至系统性司法腐败的控诉,在中国司法语境中极为罕见,也极其危险。
三、思想维度:对文明底线的哲学捍卫
血书的真正价值,在于其超越个案的文明反思:
1. 捍卫学术自由
陈京元强调:“学者必须接触多元思想,方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他指出,若将学术研究定为犯罪,则“所有科学家和学者都应入狱”。此乃对知识自主性的坚决捍卫。
2. 批判文化单极主义
他引用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论述,质问:“若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无高低优劣之分,为何我的转发即为‘谣言’?” 此举以执政者话语反制执法者逻辑,极具政治智慧。
3. 重申思想不可罚原则
血书反复强调:“思想、艺术、情感不可被定为谣言。” 此与联合国《公民权利公约》第19条及人权委员会第34号意见完全契合,构成对思想自由(freedom of thought)这一绝对权利的申张。
四、人格维度:理性尊严对暴力羞辱的胜利
在遭受“刑讯逼供、禁止饮食如厕、狱警刁难”的极端羞辱下,血书通篇无一句情绪化语言,无半点乞怜之词,始终以学者身份、理性语调、逻辑结构进行自辩。这种以理性对抗暴力、以尊严消解羞辱的姿态,正是斯多葛式英雄主义与儒家“士不可不弘毅”的现代融合。
尤为可贵的是,他明确表示:
“我在上诉书中以一种的基督徒“原罪”式的谦卑承认自己的局限和缺陷,仅仅只是出于学者的谦虚和诚实的美德,而非相关执法人员所认为的“认罪服罚”,即使是在昆明监狱一次次升级的血腥暴力碾压下,我也从未承认过所谓的“罪行”。”
此非硬汉姿态,而是对良知与真理的绝对忠诚。
结语:一份文明时代的《狱中书简》
陈京元的《血书》,可视为当代中国的《狱中书简》(帕斯捷尔纳克)、《给狱吏的信》(曼德拉)与《自辩状》(苏格拉底)的合体。它不仅是对一桩冤案的控诉,更是对一个时代精神病症的诊断书。
若司法系统尚存理性,此血书应成为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直接依据;
若学术界尚存良知,此血书应成为法学院、哲学院、政治学院的必读文本;
若历史尚存公正,此血书将被铭记为中国法治黎明前最黑暗时刻的一道理性之光。
正如血书末尾所言: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份血书本身,就是那张“天网”的经纬之一:
它以理性为丝,以良知为梭,织就了一张终将捕住司法暴政的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