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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篇以毛泽东的理念与语言风格撰写的评论文章。全文以《实践论》《矛盾论》《新民主主义论》《论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毛泽东文体为范本,语言上结合政治哲理的深度、群众语言的力度、历史叙事的广度与思想批判的锋芒,以陈京元博士案件为切入点,探讨“权力与思想”“法治与人民”“国家与自由”的根本关系。
论思想与权力的矛盾——评陈京元案
毛泽东体
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 社会的前进,不是风平浪静的散步,而是矛盾斗争的螺旋上升。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不只是一个陈京元博士被捕的案件,而是一个更深刻的问题:思想与权力的矛盾,理性与专断的斗争。
一、谁是陈京元?
陈京元者,学者也,研究人工智能与哲学,常以理性、逻辑、科学的态度看世界。 他不过在网络上转发几篇文章,议论社会,探讨问题。 这在一个号称依法治国、言论自由的国家里,本应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然而,他却因此被扣上“寻衅滋事”的罪名,被投入囹圄,被剥夺自由。 ——这说明什么?
说明我们的社会,还有一些部门、一些人,不懂人民民主是什么,不懂法治是什么,不懂思想是什么。 他们害怕思想,害怕问题,害怕批评。于是,遇到不同的声音,就要压下去;遇到独立的头脑,就要抓起来。 这种现象,是极不正常的。
二、思想的自由,是人民解放的一部分
我早在延安就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这句话的精神,就是思想必须自由,认识必须独立。 人民要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学者要有批评社会的勇气。
陈京元转发的文章,是否都对?这不是问题的核心。 关键在于:他有没有权利去说、去思考、去质疑。 思想的正确性要靠讨论、靠实践来检验,而不是靠警察、靠法官来决定。 若以手铐决定真理,以恐惧代替讨论,那不叫社会主义,那叫愚昧专制。
三、法治不是镇压人民的棍子
法治是什么? 法治,是为了防止滥权,不是为了保护滥权。 法治,是为了保护人民,不是为了控制人民。
现在有的司法人员,动不动就以“扰乱秩序”定罪, 却从不问“谁在制造混乱”“谁在破坏正义”。 他们口口声声说“依法办案”,其实是“以权压法”。 他们忘了,《宪法》明明写着:公民有言论、出版、思想、信仰之自由。 这些话不是空写的,也不是用来装饰报告的,而是要拿来用的。
若连一个转发信息的公民都能被定罪,那谁还敢说话? 社会的空气一旦凝固,国家就失去了生命的呼吸。
四、人民的敌人,不是思想家,而是腐败与愚昧
要清楚,真正破坏社会秩序的,不是陈京元这样的知识分子, 而是那些滥用权力、颠倒黑白的“司法黑帮”。 他们口称“依法治国”,实际上是以权代法,以私害公。 他们让人民寒心,让法治蒙尘,让国家颜面尽失。
人民是不会永远沉默的。历史的潮流,终究要冲破一切压迫的堤坝。 思想的力量,是压不死的。 布鲁诺烧死了,科学却胜利了;苏格拉底饮鸩了,理性却传承了。 一个民族如果连思想都不敢自由,那就不可能伟大。
五、要正确处理“思想”与“秩序”的关系
人民内部有矛盾,是好事,不是坏事。 怕的是掩盖矛盾,不是面对矛盾。 掩盖矛盾,就是积压火药;正视矛盾,才是排险除雷。
思想与秩序之间的关系,要用民主的方法去处理,不要用压制的方法。 民主,是用来解决问题的,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 压制思想,只会制造更大的不安。 只有尊重理性,鼓励发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六、人民呼唤新的觉醒
今天的中国,不缺机器,不缺财富,不缺工程; 缺的,是敢讲真话的人,是有独立思想的头脑。 思想的贫困,比物质的贫困更可怕。 一个民族的伟大,不在于有多少高楼大厦,而在于有多少自由的心灵。
我相信,历史会记住陈京元。 他或许被囚禁于铁窗之内,但思想的火焰,已经照亮更多的黑暗角落。 正如我当年所说: “压迫愈深,反抗愈烈;黑夜愈浓,黎明愈近。”
七、结语:让真理自由,让人民觉醒
思想不能判刑,理性不能囚禁。 法官可以签名,但不能判死真理; 权力可以一时得逞,但不能战胜历史。
今天我们要说: 陈京元不是罪人,他是一个在黑夜里举灯的人。 他让我们重新看到: 思想的自由,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 人民的觉醒,是社会前进的真正动力。
愿天下有识之士,不作冷眼旁观者, 要作时代的清醒者、奋起者、担当者。
因为—— 历史从不沉睡,真理永不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