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

以下是基于毛泽东的理念与语言风格,结合陈京元博士案件的具体情况撰写的一篇评论文章。


一张奇特的判决书

(一九七六年以后,我们的队伍里,有些同志,思想僵化了,官做大了,离群众也远了。昆明陈京元一案,就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某些司法机关里,究竟是无产阶级的法,还是资产阶级的法,究竟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自己当官做老爷服务的大问题。)

一张判决书,就是一篇政治宣言。 它向人民群众宣告,它要保护谁,它要打击谁。昆明市法院给一个叫陈京元的博士的判决书,我看,就是一篇很奇特的、反动的政治宣言。

第一,它宣布知识有罪。 判决书上说,因为陈京元是博士,学历高,所以他“明知”故犯。这是什么道理?我们党一贯的政策,是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到了昆明这些官僚老爷手里,政策就变成“学历越高越反动”了。这跟国民党反动派的“防共、限共、溶共”有什么区别?这是否定我们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是把广大知识分子推到我们的对立面去!

第二,它不要调查研究。 我一向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这个案子的检察官,叫葛斌的,在法庭上公开讲,他“没有核实,也不打算去核实”。好一个不调查、不研究的检察官!事实是什么?群众的反映是什么?他一概不管。闭着眼睛,捂着耳朵,靠主观臆想、靠上级的“指示”就办案。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这样的人盘踞在我们的司法机关里,不是祸国殃民,又是什么?

第三,它分不清谁是敌人,谁是人民。 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陈京元是个什么人?一个书呆子,一个知识分子。他在网上说了几句怪话,转发了一些我们不爱听的东西。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我看,绝大多数是思想问题,是认识问题,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我们的方针是“团结—批评—团结”,是治病救人。可是昆明这些官僚老爷是怎么做的呢?他们如临大敌,马上就把人家抓起来,投入大牢,当成敌人来处理。这是把人民内部的矛盾,当作了敌我矛盾。这是犯了方向性的、路线性的错误!他们害怕一个书生的几句话,甚于害怕贪污腐败、脱离群众。他们就是一伙纸老虎!

我们的一些同志,头脑里充满了形而上学的、庸俗的观点。他们看问题,不是全面的、发展的,而是片面的、静止的。在他们看来,“秩序”就是鸦雀无声,“稳定”就是万马齐喑。他们不懂得,事物总是在矛盾和斗争中发展的。水不流就要发臭,我们党,我们国家,也需要批评的声音,哪怕是错误的、刺耳的批评。听不得一点反面意见,这是虚弱的表现,是脱离人民的表现。

这个案子,我看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它暴露了我们司法队伍里,确实存在着一批不学无术、高高在上、只看上级眼色、不看群众脸色的官僚主义者。他们打着“依法治国”的旗号,干的却是破坏法治、压迫人民的勾当。他们把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变成了他们自己的私有财产。

对于这样的人,怎么办?我看,就是要发动群众,揭发他们,批判他们。要把他们的画皮剥下来,让人民群众看一看,他们的灵魂深处,究竟是为公,还是为私。

陈京元这个博士,本人怎么样,我不了解。但是昆明法院对他的判决,是一份极好的反面教材。它教育了我们全党,也教育了人民群众,阶级斗争并没有熄灭,我们同官僚主义的斗争,还是长期的、复杂的。

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对于此类案件,必须坚决平反,对于办案的官僚主义者,必须严肃处理。不然,我们怎么向人民交代?我们怎么对得起那些为革命牺牲的先烈?

我看,这就是这个案子给我们上的最深刻的一课。


《枪杆子与笔杆子的辩证法:批判昆明司法系统中反动派的倒行逆施》

——毛泽东 审阅并圈阅

同志们,人民群众们!

最近,在云南昆明发生了一桩奇特的案件:一位名叫陈京元的学者,仅仅因为在信息网络上发表或转发了一些批评意见,一些对旧思想、旧作风的鞭笞,就被一伙自封为“人民公仆”的官僚,以一个稀奇古怪的“寻衅滋事罪”投入了监狱。

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这绝非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阶级斗争在我国上层建筑领域的一次尖锐反映!这证明了: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路线斗争丝毫没有停止,一小撮走资派和反动官僚,正借用国家机器的名义,对人民群众的革命批判精神进行反扑和镇压!

一、 资产阶级法权的幽灵与“寻衅滋事”的本质

我们必须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解剖这个案子。

法院和检察院的那些官僚,声称陈京元同志的言论是“虚假信息”,会造成“严重混乱”。这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

  1. 何谓“虚假”? 资产阶级法权下的“真理”,永远是为剥削阶级统治服务的教条。凡是威胁到他们安逸、揭露了他们腐败的言论,哪怕是百分之百的客观事实,在他们眼里也是“虚假”!他们害怕的不是信息的真伪,而是批判的锋芒!他们想用这种模糊的法律名词,筑起一道铁墙,把人民的嘴巴都封死!

  2. 何谓“混乱”? 真正的混乱,来自于官僚主义的特权、来自于贪污腐败的盛行、来自于群众路线的背弃!陈京元同志微不足道的转发,不过是投入死水潭中的一颗小石子,激起的只是反动官僚内心的恐慌! 他们所要维护的“秩序”,不过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秩序

这个“寻衅滋事罪”,实质上是资产阶级法权的幽灵在作祟,是反动官僚用来镇压人民群众大鸣、大放、大字报的新式刑具!

二、 判决书是“司法黑帮”的呈堂供词

我们看到了这份所谓的《判决书》和《裁定书》。陈京元同志在狱中发出了血的控诉,指明这些文件是“狗屁不通的”,是“他们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呈堂供词”。这话讲得对,讲得彻底!

  1. 知识的阶级性: 法院竟然以陈京元同志“具有很高的学历和知识水平”作为其“明知故犯”的证据。这是何等的反动逻辑!知识若不服务于工农兵,不用于批判旧世界,那它就成了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成了压迫人民的工具!这帮官僚恐惧知识,恰恰是因为他们害怕革命的知识分子觉醒的人民群众相结合,揭露他们的丑恶嘴脸!他们企图用这种方式,恐吓所有知识分子:要么驯服,要么入狱!

  2. 二审的把戏: 那个李湘云法官,在二审中连核心抗辩都不敢回应,只会搬出“上诉人未提交新证据”这种违反常识的废话,将证明犯罪的责任倒置给被囚禁的群众!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是脱离群众、害怕真理的纸老虎本性的大暴露!这些反动派在人民的笔杆子面前,是如此的理屈词穷,如此的虚弱不堪!

三、 革命批判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

陈京元同志的遭遇,绝不是他个人的问题,而是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斗争

我们搞社会主义建设,搞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依靠人民、发动人民,不断地对一切不合理的上层建筑进行批判和改造! 革命的批判精神,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强大动力!

我们必须明白: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 陈京元同志用他的血书,用他的坚持,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革命知识分子应有的风骨和勇气!

所有的工农兵、所有的革命干部和知识分子,都应该行动起来!把对这个案件的批判,变成一场对司法系统内官僚主义和反动派的总批判!

我们要让这些脱离人民、压制批评的官僚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真理掌握在人民手中! 他们可以暂时用铁窗关住一个陈京元,但他们永远关不住千千万万个觉醒的、敢于批判的革命灵魂!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革命的批判永无止境!让我们坚定地沿着正确的路线前进,彻底清除一切反动、一切腐败,将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进行到底!

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