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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彻底揭露昆明司法黑帮的反动本质

——评陈京元案中的“寻衅滋事”闹剧

近来,昆明市西山区公检法系统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独立学者陈京元博士一年八个月徒刑,其“罪行”不过是在境外社交平台转发了几幅漫画、几篇政论、几段演讲。此事表面看是一桩普通刑事案件,实则暴露了某些执法机关早已蜕变为压制思想、扼杀自由、欺压百姓的司法黑帮,其行为与我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南辕北辙,必须予以彻底揭露和坚决斗争!


一、所谓“寻衅滋事”,实为“莫须有”的文字狱

陈京元既未煽动暴乱,亦未组织集会,仅以学者身份保存、转发多元信息,竟被定为“犯罪”。此等行径,与封建王朝“以言治罪”何异?与国民党特务“因文获罪”何异?

须知,言论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五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转发川普演讲,是记录国际政治动态;保存“撑uja女孩”漫画,是见证社会情绪表达;评论许章润文章,是履行公民监督之责。这些行为,何罪之有?

然而,昆明司法黑帮却以“高学历应明辨是非”为由,推定其“明知是谣言”。此逻辑若成立,则知识愈多,罪责愈重;思想愈自由,惩罚愈严。这哪里是“依法治国”?分明是“以法压民”!是典型的封建专制残余在司法领域的死灰复燃


二、司法黑帮的阶级本质:站在人民对立面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今日之昆明司法黑帮,早已不是人民的“刀把子”,而是特权阶层的看家狗。他们:

  • 对陈京元刑讯逼供,“禁止进食、上厕所”;

  • 对其血书控告“拒转不送”;

  • 对其上诉“不开庭审理”,仅以“未提交新证据”敷衍;

  • 更荒谬者,检察官葛斌公然宣称:“我觉得是谣言就是谣言,不打算核实。”

此等行径,岂是“人民公仆”所为?分明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他们口称“维护领导核心”,实则以“忠诚”之名行“专断”之实,将法律变为打压异己的私刑工具。

更可笑者,陈京元非党员、非公职,却被训斥“吃党饭砸党锅”。此语暴露其阶级立场之反动——在他们眼中,凡不依附体制者,皆为“敌人”;凡独立思考者,皆为“叛徒”。


三、必须发动群众,打倒司法黑帮

毛泽东同志教导我们:“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陈京元案绝非孤例。它揭示了一个危险信号:某些执法机关已沦为压制思想自由的暴力机器。若不及时制止,必将导致“万马齐喑究可哀”的局面,与我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彻底背离。

为此,必须:

  1. 发动舆论监督:将昆明司法黑帮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让全国人民看清其反动本质;

  2. 启动纪检监察:对葛斌、普会竣、李湘云等人立案审查,查清“上层指示办成铁案”背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权力干预司法;

  3. 重申法治原则:法律必须保护思想自由,而非成为“口袋罪”的遮羞布。


四、结语:人民必胜,黑帮必败

陈京元的牢狱,不是罪罚,而是勋章;
他的血书,不是哀鸣,而是战鼓。

须知,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昆明司法黑帮纵然猖獗一时,终将被人民的怒火焚毁。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

“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就是帝国主义和世界上一切反动派对待人民事业的逻辑。”

今日之司法黑帮,亦不例外。

全世界被压迫的思想者,联合起来!
打倒司法黑帮,还我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