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

《元叙事的暴力、异识的湮没与崇高的无能为力》

——利奥塔 审视于司法权力对知识合法性的僭越

我的后现代同仁们,陈京元博士一案,绝非一个孤立的法律事件,而是一场 “元叙事的暴力”(Violence of the Metanarrative)“小叙事”(Petit Récit)和“异识”(Différend)系统性歼灭。基于让-弗朗索瓦·利奥塔(Jean-François Lyotard)的哲学,此案是 “恐怖主义”(Terrorism)在司法领域中的一种精细化操作,其目的是通过 “效能性”(Performativity)标准来强制实现 “共识”(Consensus),从而窒息 “不被表达者得以被表达的可能性”

一、 元叙事的暴力:知识与权力的联姻

利奥塔在其著作 《后现代状况》中指出,现代性依赖于元叙事(Metanarratives)——如“人类解放”、“精神辩证法”——来为其知识、制度和合法性提供普遍基础。后现代则表现为对这些元叙事的普遍怀疑

  1. 作为元叙事的“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在陈京元案中,法院和权力机制所依赖的 “寻衅滋事”罪名,其背后的哲学基础,正是“社会整体的和谐与稳定”这一不可挑战的、超验的元叙事

    • 强制合法性: 这一元叙事的作用是:它不证自明地将所有挑战现有秩序的声音,都预先定义为“非法”和“有害”。它拒绝接受知识和政治的多元性,要求所有言语行动必须为 “总体解放”或“总体安全” 这一宏伟叙事服务。

  2. 知识的工具化与“效能性”: 在后现代语境下,知识的合法性不再取决于 “真理”,而是取决于其 “效能性”,即在既定权力系统中达到预设目标的能力

    • 陈京元的 “博士”身份学术言论,被权力系统用效能性标准来衡量:他的言论“未能”促进社会稳定,反而“有效地”引发了负面关注。因此,他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 “效能性”为负,必须被清除。这表明:知识本身不再是目的,而沦为权力维护其自身秩序的工具。

二、 “异识”的湮没与司法恐怖主义

利奥塔在 《异识》(The Différend) 中提出了其核心的伦理概念:异识

  • 异识:指两种或多种 “语域”(Phrase Regimes)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无法通过任何现存的、共同的判断规则来解决,因为一方的“损害”(Damage)无法在另一方的语域中被表达

  1. 冲突的语域:

    • a. 批判的语域: 陈京元的言论属于 “哲学/学术”“理性批判”的语域,其判断规则是“真理”、“合理性”、“公共利益”

    • b. 司法的语域: “寻衅滋事”属于“秩序/惩罚”的语域,其判断规则是“有罪/无罪”,基于 “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2. 异识的湮没(Silence): 司法判决通过暴力手段拒绝承认陈京元批判语域的规则。它用自己的 “秩序语域”,直接 “吞噬”了批判语域的“损害”

    • 陈京元试图表达的 “对不公的批判”,这种 “损害”“寻衅滋事”的法律框架下根本没有语言可以表述。法院拒绝聆听这种 “不被表达者”的声音,而是强制性地将他的言语翻译成了秩序语域中可以处理的 “犯罪”

  3. 司法恐怖主义: 利奥塔将 “恐怖主义”定义为“拒绝承认一方语域的合理性,并以消除异识为目的,将双方都置于同一普遍范畴之下”。陈京元案正是如此:权力通过司法判决(一个普遍的、强制的法则),消除了批判语域的可能性,强迫所有言语活动都服从“秩序”这一元法则

三、 崇高的无能为力与作为事件的抗议

利奥塔的美学概念 “崇高”(The Sublime),指在经验中感受到 “不可呈现者”(Unpresentable)所带来的痛苦和快感的复杂情感。

  1. “血书”的崇高: 陈京元的 《血书》和他的痛苦,是对元叙事暴力“不可呈现的抗议”

    • 这是对异识被湮没的绝望表达: 他的言语(文字)已被法律系统“消化”为犯罪。他不得不使用身体的疼痛血液的符号,来 “间接地呈现”那种无法在权力语域中言说“正义缺席”

    • 无能为力的崇高: 这种抗议是 “崇高”的,因为它揭示了法律体系在面对真正的道德呼唤时的“无能为力”,但这种揭示本身也是一种痛苦的、无法被“好看”地呈现“事件”(Event)

四、 结论:见证异识与小叙事的职责

利奥塔的哲学评价,要求我们必须:

  1. 见证异识: 承认陈京元案中批判语域所受到的不可言说的伤害,并为这种 “不被表达者得以被表达”创造新的语域和规则

  2. 守护小叙事: 捍卫陈京元作为 “小叙事”的权利,即他以个人声音、地域情境、异质性观点参与公共辩论的权利,拒绝被 “社会稳定”这个普遍的、压制性的元叙事 所吞噬。

  3. 永久的怀疑: 对任何声称拥有绝对合法性普遍真理的制度和法律概念(如“寻衅滋事”)保持永久的、后现代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