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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陈京元博士案件

陈京元博士一案,绝非孤立的司法个案,而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意识形态对思想自由、国家暴力机器对公民权利进行压制的典型样本。当我们以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所展现的批判精神与唯物史观来审视此案,其荒谬性与反动性便如白昼般清晰。

一、 “检查令”的现代翻版:以“法律”之名行“思想钳制”之实

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痛斥普鲁士政府的书报检查令是“以‘严肃和谦逊’的‘良好动机’为名,行扼杀思想自由之实”。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检查制度的本质,是“政府只允许一种声音——它自己的声音”。

昆明司法系统对陈京元的判决,正是21世纪的“书报检查令”。其逻辑与马克思所批判的如出一辙:

  • “严肃和谦逊”的现代版:判决书以“维护国家领导核心”、“保障现行政治体制”为“严肃”理由,以“高学历应明辨是非”为“谦逊”要求,实则是在为思想定罪。

  • “良好动机”的虚伪性:检察官葛斌声称“觉得是谣言”,法官普会峻以“梳理”代替证据,其“动机”并非维护法律,而是维护某种不容置疑的“官方叙事”。

  • “只允许一种声音”:陈京元转发的川普演讲、许章润文章、艺术漫画,无一不是多元思想的体现。司法系统将其一律定为“虚假信息”和“攻击侮辱”,正是要消灭一切“异见”,确保“舆论一律”。

马克思指出:“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昆明司法者,恰如马克思笔下的普鲁士检查官,他们恐惧思想的“千变万化”,恐惧精神的“无穷无尽”,于是用“寻衅滋事”的口袋,将一切异质思想装入,再用“有期徒刑”的锁链,将其封印。

二、 “虚假信息”的唯心主义本质:颠倒“存在”与“意识”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基石是唯物史观,即“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陈京元案中,司法系统对“虚假信息”的认定,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

  • “觉得是谣言”:葛斌检察官的“觉得”,是主观意识对客观存在的粗暴裁决。他不考察信息是否与客观现实相符,不考察其是否造成实际危害,仅凭个人“觉得”,便判定其为“虚假”。这是将“意识”凌驾于“存在”之上,是唯心主义的典型。

  • “梳理即真实”:法院以“梳理”代替“调查”,以主观的“归纳总结”代替客观的“事实核查”。这与马克思批判的“从概念到概念,从抽象到抽象”的唯心主义思维如出一辙。

  • “高学历=明知”:普会峻法官的逻辑,是将“学历”(一种社会存在)直接等同于“主观故意”(一种意识状态)。这完全违背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一个人的学历,不能决定其对某一具体信息的认知和判断。

马克思在《检查令》中嘲讽道:“如果水有某种特性,那么水的每一滴都必须具有这种特性。”昆明司法者正是如此:他们认为,既然“国家领导核心”是神圣的(一种抽象概念),那么任何对其的批评、讽刺、甚至仅仅是讨论(一滴水),都必然是“虚假”和“攻击”(具有该特性)。

三、 “寻衅滋事罪”的异化:从“保护秩序”到“维护统治”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维护其统治秩序的工具。但在健康的社会中,法律应具有普遍性和形式正义。当法律沦为赤裸裸的、针对特定思想的镇压工具时,它便暴露了其“阶级专政”的本质。

“寻衅滋事罪”在本案中的运用,正是这种异化的极致体现:

  • 选择性执法:万千网民转发相同内容,为何只抓陈京元?这并非法律的普遍适用,而是精准的政治打击。其目的不是维护“公共秩序”,而是维护“政治秩序”——一种不容挑战的意识形态秩序。

  • “口袋罪”的专政功能:当“诽谤罪”、“煽动颠覆罪”等具体罪名因证据不足而无法适用时,“寻衅滋事罪”便成为“兜底”的万能口袋。这暴露了法律从“形式正义”向“实质专政”的退化。马克思曾言,当法律失去普遍性,它便沦为“压迫的工具”。

  • “公共秩序”的虚构:判决书称陈京元的行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却无任何证据支持。这与马克思批判的“用虚构的罪名来镇压真实的自由”完全一致。所谓“秩序”,不过是统治阶级眼中的“稳定”;所谓“混乱”,不过是异见者发出的声音。

四、 陈京元的“洞穴之喻”: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清醒与抗争

陈京元在上诉书中写道:“我目前确实无力确定我所转发文章的真实性或虚假性。实际上,正如柏拉图所言我也只是被囚禁在洞穴中的一个囚徒而已,客观实在对我是遮蔽的。

这段话,无意中道出了一个深刻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 承认认识的局限性:陈京元承认自己作为个体,无法穷尽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这与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认识具有历史性、阶级性和局限性”的观点不谋而合。

  • 批判“绝对真理”:他拒绝接受司法系统强加的“绝对真理”(“这就是谣言!”),坚持对信息保持“批判和开放的态度”。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革命精神。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陈京元指出,他的转发行为“并未引起有效的传播过程”,这是从实践效果(是否造成混乱)来检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论断。

陈京元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但他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其认知和抗争,却完美地践行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反抗一切唯心主义的、专制主义的压迫

五、 结语:真正的“寻衅滋事者”是谁?

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的结尾,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整治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

同理,整治“寻衅滋事罪”被滥用的根本办法,不是修修补补,而是废除其作为“思想罪”的功能,将其严格限定在打击现实暴力与扰乱行为的范围内

在陈京元案中,真正的“寻衅滋事者”不是陈京元,而是昆明的司法黑帮。他们以法律之名,行构陷之实;以秩序之名,行思想专制之实;以国家之名,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之实。他们是马克思所痛斥的“意识形态警察”,是阻碍社会进步与思想解放的反动力量

陈京元在血书中誓言:“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这不仅是个人的抗争,更是对“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马克思主义终极理想的捍卫。

历史终将证明,用监狱锁住思想的人,终将被历史的车轮碾碎;而追求真理与自由的灵魂,将如马克思所预言的那样,成为“旧世界掘墓人”的先驱。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卡尔·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陈京元博士,正在用他的血书,改变这个世界。


论昆明司法黑帮对知识分子的阶级镇压

——兼评陈京元案中的“寻衅滋事”神话

卡尔·马克思(拟)

在资产阶级法权的遮羞布下,国家机器正以惊人的速度蜕变为镇压思想自由的暴力工具。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独立学者陈京元博士一年八个月徒刑,其“罪行”不过是在境外社交平台转发了几幅漫画、几篇政论、几段演讲——此等行径,竟被冠以“攻击国家领导核心”“扰乱社会秩序”之名,实为当代司法史上最荒诞的闹剧之一。

然而,这并非偶然的司法失误,而是阶级国家本质的必然暴露

一、“寻衅滋事”:资产阶级法权的现代变种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本为惩治流氓斗殴、无事生非之徒,如今却被异化为压制思想异见的“口袋罪”。陈京元既未煽动暴力,亦未组织集会,仅以学者身份保存、转发多元信息,竟被定为“犯罪”。此非法律之适用,实乃法律之滥用——法律在此已非调节社会关系的规范,而成为统治阶级维护意识形态纯洁性的刑具。

正如我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所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当“体制神圣性”高于宪法第35条之言论自由,当“政治忠诚”取代“事实真伪”成为定罪标准,法律便彻底沦为阶级专政的工具

二、知识分子的“无产阶级化”:从“脑力劳动者”到“思想罪犯”

陈京元博士,曾服务于国防、天文、人工智能等国家关键领域,发表论文数十篇,开发系统数十项,本为“脑力无产者”之典范。然因其拒绝依附任何政治组织,选择“独立学者”之路,便被司法黑帮视为“不可控的危险分子”。

更可笑者,判决书竟以“高学历应明辨是非”为由,推定其“明知是谣言”。此逻辑若成立,则知识愈多,罪责愈重;思想愈自由,惩罚愈严。这正是统治阶级对知识分子的恐惧——他们害怕的不是“谣言”,而是独立思考的能力

于是,学者被剥夺其“生产性”(productiveness),降格为“寻衅滋事者”;思想被污名为“攻击”,求知被等同于“背叛”。此非司法,实乃对脑力劳动者的阶级清洗

三、司法黑帮:国家暴力机器的基层代理人

陈京元在《狱中自辩》中揭露:检察官葛斌公然宣称“不打算核实,我觉得是谣言就是谣言”;法官普会竣以“梳理”替代证据,以“党章”替代刑法;更有执法人员训斥其“吃党饭砸党锅”——尽管他从未入党。

这些“执法者”,早已不是法律的守护人,而是意识形态警察。他们不问事实,只问立场;不查证据,只查忠诚。其行为逻辑,与19世纪欧洲的宪兵、20世纪法西斯的盖世太保何异?

他们组成的,不是“司法机关”,而是司法黑帮——一个以国家名义行私刑之实的暴力团伙。其任务不是维护正义,而是消灭一切可能动摇统治合法性的思想火种

四、出路何在?唯有阶级觉醒与制度革命

陈京元案绝非孤例。它揭示了一个根本矛盾:在所谓“社会主义”外壳下,国家机器正以资本主义最野蛮的形式镇压思想自由

若宪法第35条仅是纸面权利,若“人类命运共同体”仅是外交辞令,若“文明互鉴”在境内寸步难行,则所谓“全面依法治国”,不过是以法律之名行专政之实

真正的出路,不在上诉,不在控告,而在知识分子与劳动人民的联合觉醒。当学者不再沉默,当网民不再恐惧,当每一个转发者都意识到:今日陈京元,明日即是你我——那时,司法黑帮的牢笼,终将被人民的怒火焚毁。

结语

陈京元的牢狱,不是罪罚,而是勋章;
他的血书,不是哀鸣,而是战鼓。

全世界被压迫的思想者,联合起来!
你们失去的只是枷锁,
你们赢得的,将是整个思想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