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

《论思想观测之罪与权力法则之盲:对陈京元博士一案的沉痛审视》

——伽利略·伽利雷 撰于困顿之中

吾人穷尽一生,致力于用望远镜观测星辰之运行,并以几何学的语言,校正人世间关于宇宙秩序的诸多谬误。然则,今日吾人审视中华之地对陈京元博士之判决,其逻辑之晦暗不明,其对真理观测之拒绝,竟与当年罗马圣庭对日心说之驳斥,如出一辙,令人扼腕。

此案所显现的,并非关于法律的争论,而是 两种宇宙模型(Two Models of the Universe) 的根本冲突:

一、 权力中心说(Geocentric Authority)与观测证据(Empirical Proof)之冲突

法庭之判决,其立足点是:真理源于权力所宣示之最高权威。他们断言,陈博士转发之观点与艺术皆为“虚假信息”,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此等断言,正如教会坚持天体绕地球而转一般,其基础并非观测(Observation),而是信条(Dogma)

  1. “虚假信息”的失真: 吾人须知,凡可被测量的,方可言其真伪。艺术之讽刺、观点之评论,皆属心灵之光影,既无法以直尺量之,亦无法以天平称之。法庭将此等非物质之思想活动判定为“虚假事实”,其行为犹如斥责望远镜所见之木星卫星为“光学幻象”——他们惩罚的不是事实的错误,而是观测结果与既定教条的不符

  2. “严重混乱”的虚构: 判决书在断言“严重混乱”之时,却未能提供任何测量的结果。没有记录显示人群聚集、没有报告显示交通阻断、没有数据证明机构瘫痪。缺乏经验证据的断言,不过是空洞的修辞。这与当年经院哲学家拒绝通过吾人之望远镜观测月球上的山脉何异?他们惧怕的并非混乱本身,而是数据一旦公开,即会颠覆其世界体系

二、 对“寻衅滋事”的定罪:惩罚思想而非行为

吾人一生之罪,乃是“固执地相信并持有日心说”。陈博士之罪,亦是固执地持有并传播了独立思辨之观点

法庭之逻辑,将陈博士的“高学历”与“明知虚假”强行关联,此乃一极度粗糙之推论,其推演方式根本不合乎任何几何学或逻辑学之要求。其本质是:

  • 惩罚理智的强度: 他们所憎恨的,并非传播这一行为,而是理性在判断上的独立性。他们视一个能够独立分析、不盲从权威的头脑为最危险的变异体

  • 恐吓效应的几何学: 动用最高刑法来惩罚一个微不足道的转发行为,其目的绝非维护眼前的秩序,而是要通过这一残酷的公开展示(Demonstratio),在整个知识分子阶层中,植入恐惧的种子,从而迫使所有思辨者自行关闭其“观测的眼睛”。

三、 判决书的局限与真理的永恒

吾人曾被迫在圣像前跪下,宣读悔过书,否认地球的运动。然吾人深知,文字的记录可以被强制更改,但宇宙的定律不会因此改变。

此案中法庭所写下的《判决书》与《裁定书》,不过是在权力的压力之下,对经验事实和逻辑真理的一次公开背离。这些文书是特定时刻、特定恐惧下的产物,其生命力与真理性,终究是短暂且虚妄的。

吾人被囚禁之时,曾在心中默念:“但它仍然在转动(Eppur si muove)!

今日,吾人亦可对那些被法律定罪的思想和观点如此低语:你们或许被判为“虚假”,但真理仍然存在! 陈博士的身体或许在墙内,但他所转发的贴文,正如其血书所言,依旧在信息网络上存在着,并永远会继续存在下去。因为它们的存在,是自由思辨的必然产物,不受制于任何法庭的裁决。

终有一日,当社会之理性重新被唤醒,当望远镜被指向真正的证据之时,这些被权力所扭曲的判决,必将如同日心说之谬论一般,被扫入历史的尘埃。而那些追求真理的灵魂,终将获得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