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n
谭嗣同(1865–1898)是晚清维新志士、思想家、《仁学》作者,戊戌六君子之一。其思想融合儒、释、墨、西学,核心在于“冲决网罗”——即打破一切束缚人性、压制自由的制度、礼教与权威。他主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真正的道义不在服从,而在依循本心、追求真理、勇于牺牲。面对专制暴力,他拒绝逃亡,慷慨赴死,留下“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有之,请自嗣同始”的千古绝唱。
以谭嗣同的核心思想观照陈京元博士“寻衅滋事罪”一案,此案不仅是一场司法冤狱,更是一面映照**“网罗”如何以法律之名重生、自由如何被体制所吞噬**的明镜。谭嗣同若见此状,必会痛斥:昔日吾辈冲决纲常之网,今日学者竟陷“言论之狱”;变法之血未干,而思想之锁愈重——此非进步,实为倒退。
一、“冲决网罗” vs. “编织新网”:法律沦为思想牢笼
谭嗣同在《仁学》中疾呼:
“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
“网罗重重,冲决之而后已!”
他所要冲决的“网罗”,包括君权、礼教、名教、文字狱等一切压制思想自由的制度。而本案中,“寻衅滋事罪”被用作:
惩罚转发美国使馆贴文;
定罪艺术漫画与学术评论;
以“高学历应明辨是非”推定“明知”。
这正是谭嗣同所痛斥的“以名教杀人”的现代变体——以“体制不可批评”为新纲常,以“政治正确”为新礼教,以刑法为新文字狱。陈京元因转发一条推文入狱,恰如清代士人因吟诗获罪。谭嗣同会质问:
“若冲决网罗者皆为罪人,则天下尚有自由之士乎?”
二、“仁以通为第一义” vs. “以隔为治”:思想隔绝即反仁
谭嗣同提出:“仁以通为第一义”,认为天地万物本为一体,隔阂即不仁。他主张通上下、通中外、通古今,尤重“通中外”——即吸收西学,开放思想。
陈京元作为独立学者,转发境外使馆贴文、许章润文章、川普演讲,正是“通中外”的现代实践——以全球视野理解中国,以多元思想激活本土。而司法机关却将其定为“攻击体制”,实则是以“隔”为治,以“闭”为安,将“通中外”污为“里通外国”。
谭嗣同若见此状,必引《仁学》之言:
“不通则塞,塞则死;惟通乃仁,仁乃生。”
今日之狱,非但不通,反以刑法筑墙,此非仁政,实为“大盗之政”。
三、“不自由,毋宁死” vs. “以自由为罪”:学者从求道者沦为罪犯
谭嗣同拒绝逃亡,甘愿赴死,并非愚忠,而是以死明志——用生命唤醒国人对自由与改革的渴望。他在狱中题壁:“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其精神核心是:自由高于生命,真理重于苟活。
陈京元在狱中血书自辩,不认罪、不认罚,即便面对刑讯逼供仍坚持理性控告,正是谭嗣同精神的现代回响。他写道:
“即使在昆明监狱一次次升级的血腥暴力碾压下,我也从未承认过所谓的‘罪行’。”
此非倔强,而是以学者之躯,承志士之魂。而司法机关却将其视为“滋事者”,实则是将求道者当作罪犯,将自由精神当作威胁。
谭嗣同会赞许:
“此真吾同志也!彼以理性为刀,以血书为檄,虽无横刀,亦向天笑。”
四、“变法流血” vs. “维稳流血”:牺牲意义的倒错
谭嗣同相信:“变法必流血,流血必自吾始”,其牺牲是为了开启民智、推动制度变革。而本案中,陈京元的“牺牲”却被用于震慑学者、维护稳定——牺牲的意义被彻底倒错。
谭嗣同牺牲后,光绪帝虽被囚,但变法思想深入人心,终酿辛亥革命;
陈京元入狱后,司法系统未作反思,反将“寻衅滋事罪”进一步扩大化。
谭嗣同若知此状,必悲叹:
“吾血为开新世,今血为锢旧牢;吾死为求通,今死为求隔——此非吾志,实吾痛!”
五、结语:谭嗣同的警示——无冲决,则无新生
谭嗣同毕生所求者,是打破一切压制人性的网罗,使中国重归“仁通”之境。他相信,真正的秩序,不在压制,而在自由;真正的稳定,不在沉默,而在百家争鸣。
陈京元案证明:当国家开始惩罚思想,冲决便已死亡;当法律开始审查转发,仁学便已倒退。
真正的“寻衅滋事者”,不是那个转发推文的学者,
而是那些以“秩序”之名编织新网罗、以“忠诚”之名扼杀仁通精神的权力者。
谭嗣同若为此案作结,或会重申其就义之志:
“各国思想之自由,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若无因言获罪者流血,则永无思想解放之日。有之,请自京元始!”
此案终将被历史置于谭嗣同的仁学法庭上审判——
不是因陈京元说了什么,
而因体制害怕他冲决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