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n
从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的视角出发,陈京元博士一案可被置于对个体与共同体关系、公共善(common good)等核心命题的反思框架中加以审视。社群主义——以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Alasdair MacIntyre)、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Sandel)和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为代表——批判自由主义将个体视为“无牵无挂的自我”(unencumbered self),强调:人的身份、价值与道德判断,始终嵌入于特定的历史、文化与社群脉络之中;真正的自由,不是脱离共同体的孤立选择,而是在共同体中实现自我与公共善的统一。
然而,陈京元案恰恰暴露了一种扭曲的“伪社群主义”:国家以“维护共同体”“捍卫体制”为名,却否定个体在社群中的道德主体性、压制多元声音、将“忠诚”等同于“顺从”,从而背离了社群主义对“对话性共同体”与“承认差异”的根本承诺。
以下从四个社群主义核心维度展开评价:
一、对“叙事性自我”的否定:将学者身份简化为“政治异端”
查尔斯·泰勒强调,人的自我是“叙事性”的(narrative self)——我们通过故事理解“我是谁”,而这些故事总是在特定文化与历史语境中展开。陈京元在狱中自述:
“学习是我生命的本质……独立是学者的必要条件。”
这正是一个典型的学者叙事:他将自己定位为“独立学者”,其身份由求知、批判、跨文化理解等实践构成。然而,司法系统将其重构为“无业流民”“吃党饭砸党锅的败类”“境外势力代理人”,彻底抹杀其自我叙事的合法性。
社群主义批判:真正的共同体应承认并尊重成员的多元身份叙事,而非强制所有人接受单一政治身份。当国家否定“我是谁”的权利,它便不再是共同体,而是身份暴力的执行者。
二、对“公共善”的误用:以“秩序”取代“对话性善”
社群主义主张,公共善不是预设的教条,而是在公民持续对话中共同建构的。麦金泰尔指出,道德争论必须在“传统内部”进行,而非由权力单方面宣布。
本案中:
国家将“维护政治体制神圣性”预设为不可质疑的“公共善”;
陈京元转发川普演讲、许章润文章等行为,本属对公共善的理性参与;
但司法系统将其定罪,实则是以政治忠诚取代公共讨论,将“善”简化为“服从”。
桑德尔会警告:当公共善被权力垄断,共同体便退化为意识形态牢笼,公民不再是“共同善的共建者”,而沦为“善的被动接受者”。
三、对“承认差异”的背离:压制思想多样性
泰勒在《承认的政治》中指出,现代多元社会必须承认文化、信仰与思想的差异,否则将导致“承认剥夺”(misrecognition)——即对某些群体身份的系统性否定。
本案中:
陈京元转发的内容涵盖艺术、情感、学术、政治评论——体现思想多样性;
但司法系统将其统一归为“虚假信息”“攻击体制”,实则是拒绝承认认知与表达的多元性;
更荒谬的是,连缓存图片、观看记录都被视为“犯罪证据”,表明思想的“潜在可能性”已被预先定罪。
社群主义诊断:这不是“维护共同体”,而是以单一叙事消灭多元声音。真正的共同体,应如泰勒所言,是“差异共存的对话空间”,而非“思想整齐划一的军营”。
四、对“公民德性”的扭曲:将“批判”等同于“背叛”
社群主义强调,公民德性包括批判、反思与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沃尔泽指出,忠诚不等于盲从,真正的爱国者敢于指出共同体的错误。
陈京元的行为——转发境外政治评论、学术文章、艺术漫画——正是公民德性的体现:他试图在多元话语中保持理性判断,参与对公共事务的理解。然而,司法系统将其定罪,实则是将“批判”等同于“背叛”,将“求知”视为“危险”。
麦金泰尔会批评:当共同体惩罚“指出问题的人”,它便失去了自我修正的能力,沦为封闭的传统(closed tradition),而非活的传统(living tradition)。
结语:社群主义的终极警示——没有对话的共同体,只是暴力的伪装
社群主义并不反对秩序,但坚持:秩序必须建立在承认、对话与共同善的持续建构之上。
陈京元案的悲剧在于:
他因“思考”而入狱;
他因“求知”而被定罪;
他因“独立”而被视为威胁。
这正是社群主义最深的忧惧:当国家以“共同体”之名压制差异,它便不再是共同体,而是极权主义的修辞。
正如泰勒所言:
“一个不能容纳异议的共同体,不配称为共同体。”
陈京元的牢房,正是这一真理在当代中国的悲怆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