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rence Kohlberg
基于 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视角。
劳伦斯·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是社会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中极具影响力的理论。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个体的道德推理能力遵循一个普遍、不可逆的序列发展,这个发展过程与认知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其核心是道德判断的“形式”而非“内容”。
以下是该理论的五个核心支柱:
一、核心命题:道德发展的本质是道德推理的进化
科尔伯格认为,道德发展的核心并非学习特定的道德规范(内容),而是道德推理 结构 的质变。他关注的问题是:“人们是如何做出道德判断的?” 而非 “他们判断什么是对错?”
经典两难故事:科尔伯格通过呈现道德两难故事(最著名的是“海因茨偷药”故事)来研究个体的道德推理。妻子患重病濒死,丈夫海因茨无钱购买天价药,是否应该偷药救妻?关键不在于回答“偷”或“不偷”,而在于 支持其决定的理由。
二、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模型
科尔伯格将道德发展划分为三个水平,每个水平包含两个阶段,共六个阶段。这是一个 递进的、不可逆的 序列。
水平一:前习俗道德水平(约4-10岁)
道德判断基于行为的具体后果和自身利益。
阶段1:惩罚与服从导向:服从规则以避免惩罚。行为的好坏由其物理后果决定。
阶段2:工具性相对主义导向:遵守规则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和需求。“你帮我,我帮你”的简单互换。
水平二:习俗道德水平(约10-13岁至成年)
道德判断基于遵守社会规范、法律和维护社会秩序。
阶段3:“好孩子”导向:寻求他人认可,维持良好人际关系。强调做“好人”和善意动机。
阶段4:维护法律与社会秩序导向:强调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以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被视为不容置疑的。
水平三:后习俗道德水平(部分成年人可达)
道德判断基于自我选择的伦理原则,这些原则可能超越特定社会的法律。
阶段5:社会契约与个人权利导向:法律被视为一种基于社会效用的灵活工具,可以被理性地修改以促进社会福祉。同时承认某些非法律范畴的个人权利。
阶段6:普遍的伦理原则导向:道德决策基于自我选择的、逻辑周全的、普遍的公正伦理原则(如公正、平等、人权尊严)。当法律违背这些原则时,个体应遵循自己的良心。
三、理论的核心原则
发展的不变序列:所有人都按照相同的顺序经历这些阶段,不能跳过任何阶段,发展是循序渐进的。
认知发展的前提:道德发展依赖于并滞后于皮亚杰提出的认知发展阶段。必须具备相应的逻辑推理能力,才能发展到更高的道德阶段。
“角色采择”能力是关键:道德发展的动力是 社会认知,即个体逐渐能够从他人的视角、站在他人的立场上看待问题的能力。
四、理论的贡献与深远影响
提供了道德教育的理论基础:科尔伯格反对“灌输式”的道德教育,主张通过讨论道德两难问题,引发学生的认知冲突,从而促进其向更高阶段发展。
强调了道德判断的理性层面:将道德视为一种可以通过理性建构的能力,而非单纯的情感或模仿。
五、理论的主要批评与局限
文化普适性争议:批评者(如理查德·施韦德)认为,该理论过于强调西方个人主义文化中的“公正”伦理,而忽视了集体主义文化中“关怀”和“社区”的伦理取向。
性别偏见争议:卡罗尔·吉利根批评该理论存在性别偏见,认为它忽视了女性更倾向于以“关怀”而非“公正”为核心的道德取向。
言行不一问题:道德推理水平高并不必然导致道德行为水平高,二者之间存在差距。
核心要义总结
理论维度 |
核心命题 |
关键概念与贡献 |
|---|---|---|
发展本质 |
道德发展是 道德推理结构 的质变,遵循 普遍、不变的序列 。 |
道德两难故事、形式重于内容 |
发展阶段 |
分为 三水平六阶段 :从前习俗(利益驱动)到习俗(规范驱动)再到后习俗(原则驱动)。 |
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 |
发展动力 |
道德发展以 认知发展 为前提,核心动力是 社会角色采择 能力的提升。 |
角色采择、认知冲突 |
教育应用 |
提倡 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法 ,通过认知冲突促进学生道德推理能力的发展。 |
认知冲突法、公正社区法 |
理论局限 |
存在 文化偏见 和 性别偏见 的争议,且 道德判断 与 道德行为 并非完全一致。 |
文化普适性、关怀伦理 |
总而言之,科尔伯格的理论核心在于揭示:我们的道德思维如同爬上一架逻辑的阶梯,每一级台阶都让我们能以更广阔、更抽象、更公正的视角看待世界。它为我们理解人类道德意识的成长提供了一张经典的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