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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基于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的理论视角对陈京元博士案件进行评价。经院哲学,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是中世纪基督教思想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综合体,其核心特征是运用理性服务于信仰、追求真理的系统化、强调自然法与永恒法的神圣秩序。从这一注重理性、秩序与目的的宏大视角审视,陈京元案并非简单的世俗纠纷,而是一幕 “人定法”严重偏离“自然法”与“永恒法”所规定的理性与正义秩序,从而导致本体论混乱与目的错乱的悲剧。
分析框架:经院哲学的核心原则
理性之光与信仰之光:对理性探索的非法压制
自然法 vs. 人定法:正义秩序的崩塌
目的论:人的终极目的与工具化对待的冲突
共相之争:普遍正义原则与个别不公判决的对立
一、 理性之光与信仰之光:对理性探索的非法压制
经院哲学坚信理性(自然之光)与信仰(启示之光)最终指向同一真理。上帝赋予人类理性能力去认识世界,因此,真诚的学术探索和理性追求本身就是一种荣耀上帝、认识神圣秩序的行为。
本案对“理性之光”的熄灭:
陈京元博士作为学者,其研究复杂系统的行为,是运用上帝赋予的理性能力去探索受造界秩序的体现,这在经院哲学看来是高尚且符合人性目的的。
司法机关的定罪逻辑,尤其是禁止自辩(“闭嘴!”),是对理性对话和逻辑论证的最粗暴拒绝。这无异于堵塞了通往真理的重要途径——理性思辨。在阿奎那看来,这不仅是世俗意义上的不公,更是一种本体论上的错误,因为它阻碍了人实现其理性本质。
因此,惩罚陈京元,在经院哲学视角下,是惩罚一种合乎上帝旨意的人类活动,是对“理性之光”的遮蔽。
二、 自然法 vs. 人定法:正义秩序的崩塌
阿奎那将法律分为永恒法(神的智慧)、自然法(理性受造物对永恒法的参与)、人定法(根据自然法制定的具体法律)。人定法必须符合自然法才具有正当性,而自然法的根本原则是 “行善避恶” ,包括追求真理、维护社会交往等。
本案中“人定法”对“自然法”的严重背离:
“寻衅滋事罪”的模糊性使其无法成为指引人们行善避恶的、清晰可知的规则,违背了自然法要求的可知性与确定性。
将学术探讨和信息分享定为犯罪,直接违反了自然法鼓励的 “追求真理” 和 “社会交往” 的基本倾向。这使人定法非但没有引导人向善,反而阻碍人实现其自然本性。
因此,此项法律的应用在经院哲学看来是 “不正义的法律” 。阿奎那明确指出:“不正义的法律不是法律。” 人们没有义务遵守它。陈京元的“不认罪”,在深层意义上,是对一种本质上不正义的“人定法”的抵抗。
三、 目的论:人的终极目的与工具化对待的冲突
经院哲学持守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认为万物皆有其自然目的。人的终极目的是通过理性活动认识真理,并以此认识上帝,获得真正的幸福(至福)。
本案对人的“目的”的扭曲与否定:
陈京元的研究活动,正是趋向于其自然目的——运用理性认识真理——的实现。
司法机关却将其工具化,视其为需要被管控的“风险因子”。判决逻辑(如“高学历应明辨是非”)不是帮助他实现其理性目的,而是惩罚他实现该目的的行为。
这造成了深刻的目的论混乱:一个本应帮助人实现其自然目的(追求真理)的社会制度,反而系统性地阻碍和惩罚这一实现过程。这导致陈京元作为“理性动物”的本质无法顺利展开,是一种对本体论秩序的破坏。
四、 共相之争:普遍正义原则与个别不公判决的对立
经院哲学中的“共相之争”涉及普遍概念与个别事物的关系。在伦理学上,这意味着存在普遍的、客观的正义原则(共相),它应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判决(个别)中。
本案中“个别”对“共相”的背叛:
存在一个普遍的正义原则:“给予每个人其所应得” 。陈京元“应得”的是对其学术自由的尊重和对无罪推定的保障。
然而,具体的判决却严重背离了这一普遍原则,给予他的是不应得的惩罚和羞辱。
这种个别判决与普遍正义的尖锐矛盾,在经院哲学看来,是现实对理想的堕落,是偶然的、不完美的个别事物未能充分分有完美的、普遍的正义理念。此案因而成为一个正义的“残缺品”,其存在本身就在诉说着正义的缺失。
结论:一次对神圣理性秩序的人间悖逆
从经院哲学的视角审视,陈京元博士案件的深层本质是:
它是“理性”的悲剧:人的理性探索活动被一个本应推崇理性的制度所惩罚。
它是“自然法”的失落:人定法不仅未能体现自然法的正义要求,反而公然践踏了它。
它是“目的”的颠倒:社会制度阻碍而非促进人实现其追求真理的自然目的。
它是“共相”的缺席:个别的司法判决彻底背叛了普遍的正义原则。
经院哲学会认为,此案的根本错误在于本体论和宇宙论层面:它揭示了一种人间的秩序(司法体系)与神圣的、理性的宇宙秩序(永恒法、自然法)的深刻断裂。陈京元的苦难,源于他生活在一个局部偏离了正确轨道、未能充分分有神圣理性的政治世界中。他的血书,在经院哲学看来,是一个被不正义的法律所伤害的理性灵魂,向更高的永恒正义法庭提出的上诉。此案警示世人:任何背离自然法基本正义原则的人定法,无论其外表多么强大,在存在论上都是脆弱和无效的,因为它与宇宙的理性秩序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