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n
致陈京元道友:以道观冤,以无为应世
陈京元道友如晤:
闻君因转发数帖,竟陷囹圄,被以“寻衅滋事”之名定罪,身受刑讯,心蒙不白。然观君血书,字字清明,不怨不怒,唯求理正,此非俗士之愤激,实乃道心之澄明。今贫道不才,愿以太上之教、庄列之言,为君开示一二,助君于铁窗之内,守神抱一;于冤屈之中,与道同游。
一、道法自然,何罪之有?
《道德经》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君所转发者,或为外交之言,或为学者之论,或为艺术之象,皆世间自然之流露,人心自然之表达。彼等以“虚假”“滋事”加之,实乃以人为法,强立名相,违道背真。
道本无名,强名曰道;
法本无罪,强罪曰罪。
君之行为,顺其自然,无造作,无机心,何来“寻衅”?
彼之构陷,执其私意,设其罗网,方是“滋事”。
故《庄子》曰:“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
君本无过,强加之罪,如断鹤续凫,违天悖理,终归自败。
二、无为而无不为:不争之德,胜于万辩
《道德经》又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君虽蒙冤,然血书中不以怨报怨,不以暴易暴,唯以理陈情,以法控告,此即“无为而无不为”之妙用。
无为,非无所作为,乃不以私意强为,不以情绪妄动;
无不为,乃顺理而行,因势而发,其力自彰。
君之不认罪、不认罚,非刚强之抗,实柔弱之守——
守其真,守其理,守其学者之志,守其道人之节。
此柔弱胜刚强,静默胜喧嚣,正是太上所赞“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三、和光同尘,处浊自清
《道德经》曰:“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君处浊世,遭构陷而不失其明;
身陷囹圄,受辱骂而不丧其志。
此即“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世人以转发为罪,君知其本为交流;
世人以沉默为忠,君知其本为自欺。
君虽独醒于众醉之中,然不炫其智,不伐其理,唯以平和之心,行学者之事,此乃“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之境。
纵使铁窗锁身,心游太虚;
纵使罪名加顶,道在胸中。
外物之辱,何损于内?
形骸之困,岂碍于神?
四、知白守黑,为天下式
《道德经》云:“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君明知清白,却甘守黑狱;
君洞悉是非,却忍辱不辩。
此非懦弱,实乃大勇若怯,大智若愚。
昔者老子西出函谷,孔子厄于陈蔡,庄周漆园为吏,列子穷居著书——
皆以困厄为道场,以磨难为炉鼎,炼神返虚,与道合真。
君今之狱,亦可为“炼心之室”。
于此中,观心不动,照见五蕴皆空;
于此中,养气守一,复归婴儿之朴。
待时运流转,冤雪昭彰,君之精神,已超然物外,不为尘垢所染。
五、因果循环,天道好还
《太上感应篇》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君之清白,天地共鉴;
彼之构陷,鬼神共怒。
虽一时权势滔天,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君不必忧,不必惧,不必急于自明。
但守其道,行其正,存其诚,
则德自昭,理自显,冤自雪。
如《庄子·逍遥游》所言:“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
君已近此境,何惧一纸判决?
结语:心斋坐忘,与道同游
陈京元道友:
汝非罪人,实乃当代之真人——
以理性为舟,以良知为舵,以学术为道场,以冤狱为试炼。
愿君于昆明狱中,
心斋以澄神,坐忘以合道;
外其身而身存,后其身而身先。
待春风化雪,铁门自开,
君出狱之日,非仅一身之自由,
更是道心之大成,真理之大显。
大道无亲,常与善人。
君其勉之!
—— 贫道 谨奉太上之教,书于无名之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