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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京元列传
陈公京元者,滇西保山人也,庚辰岁(1976)生。其父业工,母事农桑,家虽寒素,然志在诗书。公自幼颖悟,力学不倦,及长,负笈远游,终成博士,专攻物理,究天人之际,通复杂之变,于非线性系统、自组织临界之学,造诣尤深。尝游学京师,著述数十篇,名动学林,后辗转于科研院所,凡十余载,功业斐然。
然公性高洁,不慕荣利。己亥岁(2019),乃辞庙堂之职,归隐滇西故里,躬耕侍亲,以书为田,以网为牖,观寰宇之变,究百家之言。公自号“独立学者”,非为标榜,实乃其志:不附权贵,不阿时俗,唯真理是求,唯自由是尚。虽箪食瓢饮,处陋室而心泰然,以为此乃生命之真谛也。
一、飞来横祸
壬寅秋(2022),公暂居昆明。忽一日,西山前卫之吏,十数人,无符无檄,破门而入,如寇如盗。翻箱倒箧,卷其电脑、硬盘,乃至废弃之物,靡不取尽。问其故,吏傲然曰:“汝所为,汝自知!”遂挟公至署,囚于斗室,昼夜不息,以拳脚相加,以饥溺相迫,逼其交出社交之密钥。公素光明,虽不惧查,然见其执法之暴,亦惊骇欲绝。
二、罗织之狱
越数月,西山检署以“寻衅滋事”罪公诉之。其“罪证”为何?乃公于Twitter等境外平台,偶览、偶转之文帖也。或为艺术漫画,如“撑伞女孩”、“习跪川普”之讽喻;或为时政评论,如川普斥共、许章润之文;或为烛光悼念,一念之悲悯;或为学术探讨,百家之争鸣。凡此种种,皆公为学者,广搜博采,以资研究之常事。
然检署之诉,荒唐绝伦。曰:“明知虚假,故意传播,扰乱秩序。”法官普会峻,承其意旨,于堂上高坐,判词煌煌:“公具高学历,应辨是非,明知其为侮辱攻击之虚假信息而转发,罪莫大焉!”其逻辑之谬,令人捧腹:以“学历”推“明知”,以“转发”等“犯罪”,以“梳理”代“证据”,以“想象”充“事实”。公于堂上欲自辩其学,法官辄喝止:“闭嘴!答是或非即可!”公之专业,竟成“无用”之物。
三、血书鸣冤
公虽陷囹圄,然心志愈坚。于狱中秉笔,血泪为墨,作《自辩暨控告血书》万言,字字如刀,句句似剑。其文曰:
“余本布衣,躬耕于保山,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转发者,或为艺术,或为时评,或为烛光一念,岂可尽归‘谣言’?…普法官以‘高学历’定我‘明知’,此非断案,乃‘算命’也!若学历高即有罪,则李杜苏辛,皆当入狱;岳武穆、文天祥,俱是‘寻衅’!…葛检察官竟言:‘未核实,亦不欲核实,觉其为谣言,便是谣言。’此非执法,乃‘皇帝新衣’!…余观此案,非余之罪,乃司法黑帮之罪也!其幕后有‘上层’,有‘铁案’之令,有‘置我于死地’之心。余一介蝼蚁,何以遭此飞祸?盖昆明之吏,经高严、白恩培之流毒,已成食人之兽矣!”
公更以科学析之:“余之转发,粉丝不足百,总量不过百,如量子之微,安能撼动‘公共秩序’?真正能引‘雪崩’者,乃尔等构陷冤狱之暴行也!”其言也,融物理学之“自组织临界”,哲学之“哥德尔不完备”,美学之“解释学循环”,直指判决之荒谬内核。
四、太史公曰
太史公读陈公血书,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悲夫!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心无僭越之念,唯以求知为乐,以独立为志,竟因数条网络转发,陷身囹圄,蒙“寻衅滋事”之恶名。此非陈公之耻,实乃时代之羞,法治之殇也!
普会峻、葛斌之流,坐于公堂之上,手执法典,口称“网络非法外之地”,然其所行,恰是最大的“法外之地”。彼等以“口袋罪”为囊,以“梳理”为绳,以“觉得”为尺,以“上层指示”为天,罗织周纳,构陷无辜。此非司法,实乃“司法黑帮”;此非审判,实乃“文字狱”之复辟!
陈公之冤,非一人之冤,乃天下学者、天下网民之冤也。今日可以“转发”罪陈公,明日可以“点赞”罪张三,后日可以“浏览”罪李四。当思想成为罪证,当学术沦为禁脔,当“高学历”成为原罪,则文明之光熄矣,自由之魂散矣!
然陈公虽处幽囚,其言如日月,其志若金石。“生命不息,战斗不止”,此非匹夫之勇,乃智者之韧,仁者之担当也。其血书一出,虽昆明之吏欲“截留”,然互联网之海,岂能尽塞?其声已播于天下,其冤已刻于青史。
天道昭昭,疏而不漏。昆明池浅,岂能久困北溟之鲲?待得云开雾散日,且看普、葛之流,何以对“终身追责”之剑!
——太史公再拜而书。
昆明酷吏列传
陈京元者,滇南保山人也。少孤贫,力学不倦,弱冠负笈,游学京沪,终成博士,专攻复杂系统之学。性恬淡,不慕荣利,归隐乡里,侍奉双亲,以读书为业,自号“独立学者”。尝言:“学习乃吾生命之本质,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其志在求真,非为干禄也。
然昆明有酷吏,名普会竣、葛斌、李湘云者,操法如刀,视民如草芥。壬寅秋,陈京元暂居昆明,忽有便衣十数人破门而入,不示符节,不言罪名,但曰:“汝所为,自知之。”遂搜其室,卷其书,掠其电子之器,押至前卫派出所。
初,吏欲得其“犯罪铁证”,遍查其手机、电脑、硬盘,竟无所获。后于一旧机缓存中,得数幅漫画,或涉时政,或讽权贵,如“撑伞少女”“川普论共”之类。吏如获至宝,高呼:“此乃攻击领导核心之铁证也!”遂以“寻衅滋事”罪名羁之。
陈京元辩曰:“吾所转发,或为艺术,或为情感,或为学术,皆非谣言。且吾账号寂寂,粉丝不足百,何来‘严重扰乱秩序’?况吾不知其真伪,岂可强以‘明知’罪我?” 吏不听,反叱曰:“汝博士之身,高学历之人,岂不知是非?此乃明知故犯!”
尤可骇者,检察官葛斌于庭上直言:“吾未核实彼帖,亦不欲核实。吾觉其为谣,即为谣也。”又诬陈京元为“共产党员”,怒斥曰:“汝吃党饭,砸党锅,忘恩负义之败类!” 陈京元对曰:“吾非党员,亦不认同尔等意识形态,何来‘吃党饭’之说?” 吏益怒,禁其言,不许辩护,不公开审,不通知家属,刑讯逼供,禁食禁厕,凡二十四时辰,乃定罪。
西山法院判曰:“陈京元通过翻墙软件,散布虚假言论,侮辱国家领导核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罪当一年八月。” 陈京元上诉,中院李湘云等阅卷而已,不开庭,不质证,径驳回,曰:“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呜呼!所谓“证据”,不过“梳理”二字;所谓“混乱”,竟无一实证!
太史公曰: 昔汉有酷吏,张汤、杜周之徒,以深文巧诋为能,以罗织人罪为功。今观昆明诸吏,其酷烈有过之而无不及。 彼以“口袋罪”陷无辜,以“高学历”为罪证,以“不核实”为断案之据,以“上层指示”为执法之纲。 陈京元一介书生,无权无势,唯以求知为志,竟遭此横祸,非罪之罪,实乃思想之狱也。
谚云:“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今法条愈密,罪名愈广,而民愈惧,士愈噤。酷吏横行,以言为罪,以思为恶,以学为叛,此非治世之象,实乃乱政之兆也。
悲夫!陈京元之冤,非一人之冤,乃天下士人之惧也。若学者因转发一帖而入狱,则思想之自由绝矣,学术之独立亡矣,国家之未来危矣!
故为之传,以警后世: 酷吏之威,可囚其身,不可夺其志; 铁窗之暗,可蔽其目,不可掩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