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ethics
根据元伦理学(Meta-ethics)的理论视角。
元伦理学(Meta-ethics)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它 不直接回答“什么行为是道德的”这一问题,而是退后一步,对道德本身进行“元”层面的审视。它的核心思想是: 研究伦理话语和道德现象的本质、意义和基础。
如果说规范伦理学(如功利主义、义务论)是 在道德体系内部进行辩论的“运动员”,那么元伦理学就是 研究比赛规则、场地性质和运动员语言的“裁判员”或“哲学家”。
其核心思想围绕以下四大基本问题展开:
一、核心问题一:道德语言的意义是什么?(语言分析)
元伦理学首先分析我们使用的道德词汇(如“善”、“恶”、“对”、“错”、“应当”)到底意味着什么。
认知主义:认为道德陈述(如“杀人是错误的”)是 可真可假的命题,它描述了世界的某种事实或属性。它是对客观真理的断言。
非认知主义:认为道德陈述 并不描述事实,而是表达 情感、态度或指令。
二、核心问题二:道德属性是否客观存在?(形而上学)
这个问题探讨道德价值是宇宙固有的组成部分,还是人类心智的产物。
道德实在论:认为 道德属性是客观存在的,独立于我们的信念和欲望。就像“质量”是物体的客观属性一样,“错误”也是某种行为本身的客观属性。这类似于道德领域的“科学客观性”观点。
自然主义:认为道德属性可以 还原为自然属性 (如“善”就是“促进幸福感”)。
非自然主义 (如 摩尔 ):认为“善”是一种简单的、不可定义的、非自然的属性,只能通过直觉把握。
反实在论:认为 不存在客观的道德属性或道德事实。道德只是主观的、相对的或由社会建构的。
道德主观主义:道德是个人情感或态度的表达。
道德相对主义:道德由文化或社会群体的共识决定,“对错”因文化而异。
三、核心问题三:我们如何获得道德知识?(认识论)
如果我们承认有道德真理,那么我们是如何认识它的?
道德直觉主义:认为我们可以通过一种独特的 理性直觉 能力直接把握基本的道德真理,就像我们直觉地知道“1+1=2”一样。
道德自然主义:认为我们可以通过 经验观察和科学推理 来认识道德真理(例如,通过研究什么能促进人类的繁荣来发现“善”)。
道德怀疑论:认为我们 根本无法获得道德知识,甚至根本不存在道德知识这回事。
四、核心问题四:道德如何激发行动?(道德心理学)
这个问题探讨道德判断(如“我应该帮助他”)和行动动机之间的关系。
内在主义:认为道德判断 本身 就蕴含着行动动机。如果你真诚地认为“我应该帮助他”,那么你必然有至少一些去帮助他的动机。
外在主义:认为道德判断和动机是 分离的。一个人可以理性地认同“我应该帮助他”,但完全无动于衷(比如一个冷漠的精神病患者)。动机需要额外的欲望(如想做正确事的欲望)来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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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义总结
研究层面 |
核心问题 |
主要流派与观点 |
|---|---|---|
语言层面 |
道德陈述(如”杀人是错的”)的意义是什么? |
认知主义 (描述事实) vs 非认知主义 (表达情感/指令) |
形而上学层面 |
道德属性(如”对错”)是否客观存在? |
道德实在论 (客观存在) vs 反实在论 (主观/相对) |
认识论层面 |
我们如何认识道德真理?(如果有的话) |
直觉主义、 自然主义 vs 怀疑论 |
心理学层面 |
道德判断如何激发行动? |
内在主义 (必然联系) vs 外在主义 (分离) |
一个经典案例:摩尔 的“未决问题论证”
摩尔 用此论证反驳道德自然主义。即使我们完全定义了一个自然属性(如“快乐”),我们仍然可以问:“快乐是善的吗?” 这个问题并非毫无意义。这表明“善”是一种独特的、不可还原的属性,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任何自然属性。
元伦理学的意义与影响
元伦理学看似抽象,但它决定了规范伦理学辩论的 基础和有效性。
如果你是一个 道德实在论者,你会相信存在客观答案,并致力于发现它。
如果你是一个 道德相对主义者,你会认为不同文化间的道德争论本质上是无法调和的。
如果你是一个 非认知主义者,你会认为道德辩论的目的不是发现真理,而是 说服对方接受某种情感或态度。
总而言之,元伦理学的核心思想在于 对道德进行“自我反思”。它不提供具体的行为指南,而是探究我们赖以做出道德判断的那些 基本概念、语言和假设是否坚实可靠。它是伦理学的“根基之学”,其结论深刻地影响着我们如何看待一切具体的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