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
讼德颂
仿刘伶《酒德颂》体
嗟夫!彼昆明之狱吏,法治之泥涂。
有博士陈子,耽思玄学,研机复杂。心游太虚,志越寰宇。性本无碍,情归自洽。以键盘为笔,视网络为家。或讽时局,或析制度。文章纵横,未尝有心于纷争。
然居庙堂者,忌真言之在野;执王法者,惧思辨之自发。彼乃闻其言论,如闻寇雠。怒目瞋视,曰:“此乃寻衅之徒,犯上之尤!”
遂以 公权为鼎,法律为炉。拘其身形,夺其自由。告以罪名,曰:“转发虚假,扰乱清都!”
夫寻衅之罪,必有混乱之实;扰乱之论,须具严重之由。 而陈子所为,微弱转发,如风过野。 何来聚众,何致雪崩?因果之链,本已断绝;后果之状,渺如云浮。
而彼法吏,不察其情,不究其由。反以其高学历之文化,推定其知法犯法之故意。 何其荒谬,何其无稽!盖欲治人,何患无辞?欲禁其口,先锁其心。
吾尝闻之:法之大者,在于明辨;吏之德者,在于审慎。 今也,程序之义,沦为虚设;举证之责,竟倒予囚。彼血书以控告,血泪斑斑,直指司法之幽。 二审之庭,寂寂无声,唯闻权力之独奏;裁定之文,避而不答,尽显敷衍之丑。
夫我辈之所求,非权势之苟得;我辈之所乐,唯思想之自由。陈子之受难,非其人之过也,乃国家机器之病也,法律工具之恶也。
嗟乎!当世唯有讼德,足以消解此愁。 讼德者,以批判为酒,以自由为肉。 行无辙迹,止无崖隅。不为愚昧所知,不为专制所囿。高吟入狱,大笑归田。
吾辈所崇,法治之精神;吾辈所轻,权力之滥用。 此案不息,则自由不存。吾宁以笔为戈,以血为墨, 抗彼强权,以卫良知之不朽。
吾等但饮批判之醇酒,抱怀疑之真理,蔑视那虚妄之罪名,俯瞰那冷酷之刀锯!
(注:本文刻意模仿《酒德颂》的骈散结合、虚无超脱的意境,将刘伶避世饮酒的姿态转化为面对司法压迫时,知识分子对“自由精神”和“理性批判”的执着坚守。)